對於一些人來說,社會關懷並不是基督教的既有觀念。他們認為福音派教會在近幾十年開始注重社會關懷,是對自由派的妥協1、是將世俗的社會思潮帶到教會之中。然而,這只是某些人有意無意的的誤解,而不是聖經的真理。若有人否認基督徒的社會責任,他就是忽略了聖經的教導。這種思想將會危害到基督教真理的傳廣。
聖經中與社會關懷有關的篇幅其實並不少。比如說,聖經中共有400 處提及神關懷貧窮問題的經文2、有42處與社會服務有關的經文3,而聖經中提及款待的地方比提及傳福音的地方還要多4。在整本聖經中,關於社會關懷的教導多次出現,在律法書中如是、在先知書中如是、在詩篇及智慧書中如是、在福音書、使徒書信中也如是。
律法書中的社會意識
聖經中的律法書,並不單單包括宗教禮儀的條文。以色列人的日常生活,也是律法書所關心的。而在關乎民事的律法中,有不少皆是關顧到社會中的弱勢群體。其中比較突出的,包括了安息年、禧年及括落穗的規定。在律法書中規定,以色列人要每隔七年守一次安息年5。在那一年,土地要休耕。這不單是宗教上的禮儀,也不只是維護土地的生態,這同時也是對貧窮人的福利。在那一年,窮人可以撿拾田地中一切的出產,可見安息年本身乃以色列定期的扶貧行動。同時,所有奴隸必需在該年獲釋,而主人必須和他分享他們共同努力的成果6。雖然一些貧窮的以色列人需要賣身為奴7,但律法使他們的自由得到保障:他們為奴的時期並非永久,而獲釋後他們又能分得收成、可以藉以翻身。一切的債務,在安息年都會被取消,而借貸者不能因安息年臨近而拒絕向窮人借貸8。在宣佈安息年的同時,聖經同時命令以色列人關顧窮人9。
每逢第七個安息年之後,也就是每五十年,以色列人便需要守禧年。在那一年,一切買賣過的土地都需要物歸原主。也就是說,以色列人只能買賣一塊土地於禧年前的使用權。買賣土地的價錢,則取決於該土地於禧年前所能夠提供的出產10。以色列人的土地分配11本來是平均的12,禧年的制度則確保土地分配能一直平均下去。這樣杜絕了土地被富人壟斷的可能,簡接防止貧富懸殊的出現。而即使窮人需要賣地維生,他的家族亦不致於成為永遠的佃農,因為他們在禧年仍然可以有翻身的機會。而在宣告禧年時,神也宣告與上帝和好是和與鄰舍和好是有關的13,這間接顯示扶助窮人的社會關懷本身也是屬靈的事。
此外即使是在平日,田野四角的出產及意外掉落的農作物也需要留給窮人享用14。而三年一度的什一奉獻,除了用來供養利未人外,也是對孤兒寡婦及外國僑民的保障15。總而言之,律法書為貧窮的人提供生活保障,也提供了一個容許窮人翻身的社會制度。這種對窮人的關懷,並不是出於事不關己的可憐。以色列人要關懷窮人,是因為他們整個民族也曾陷入困境,亦因此他們關懷貧苦的人乃是理所當然的16。
先知的叮嚀
律法書教導了我們如何關顧窮人,先知書則是對欺壓弱小的社會的批判。很多人以為以色列的先知只批判宗教上或道德上的罪,如拜偶像或行姦淫一類的罪行。然而,很多人忽略了先知書中充斥了對社會及政權的批評。在以色列的歷史中,特別是在亡國之前,以色列人一直都忽視律法書中關懷窮人的吩咐。不少先知都曾對此作出批判,其中阿摩司是比較突出的一個。
在阿摩司的時代,北國以色列國勢強大、經濟富裕17,不少以色列人都過著奢侈的生活18。當以色列民為自己的生活感到滿意之際,阿摩司卻嚴厲的批評他們欺壓貧困人。當時的以色列人踐踏窮人,在司法上偏坦富人19。他們壓制窮人、欺騙窮人,只是為了維持自己奢華的生活20。阿摩司宣佈,這種行為大大激怒了神,以致神容許亞述侵略以色列以作為懲罰21。
阿摩斯並不是唯一一位批判社會不義的先知。耶利米在猶太國將亡之際,批評猶太人欺壓、忽視窮人,並以此致富。耶利米認為這是嚴重的罪惡,是猶太人遭受審判的原因22。他同時批判當權者以愛神愛國為藉口,倚靠強權、妄顧公義,最終招致亡國的懲罰23。他預言約雅敬王最終會被人謀殺24,原因是神討厭他貪婪、行欺壓強暴的施政作風25。以賽亞也著同樣的批評,並指出欺壓窮人的只有一種下場,就是被神毀滅26。除此以外,還有先知彌迦響亮的批判27,他呼籲以色列人行公義、好憐憫、謙卑的與神同行28。
值得留意的是,先知們並不像一些基督徒般有聖俗二分的想法。在先知的眼中,聖潔的生活包括了社會公義。以賽亞指責以色列人一邊敬拜神,卻同時欺壓弱勢社群,只會惹神煩厭29。他認為以色列人當行善行公義30,而不是以宗教掩飾他們的惡行。阿摩司對此也有同樣的批判31。先知們在他們的講論中,批判了不公義的社會風氣,也指斥了當權者的惡行。他們的言論也讓我們知道,要是我們忽略了社會公義,就沒有過聖潔生活的可能。
詩箴論社關
詩篇的詩人像先知那樣,也曾批判過社會不公義的狀況。詩人曾向神申訴惡人的不義,求神為受壓迫者申冤32。他們也曾求神使統治者能按公義治國33。詩人在他們的詩中宣告,神是會為受欺壓者申冤的神34,也是關懷弱勢者的神35。詩人或是被壓迫者,或是公義的爭取者,在他們的詩篇中申述公義不敵強權的慘況。他們先是求神解救,其後卻漸漸的相信神會解救。他們的詩篇有一個鮮明的訊息,就是神乃公義、是幫助受壓迫者的神36。此外,有一些詩篇則從另一個角度出發,宣告扶助貧苦人的義人是有福的37。
在箴言中也有類似的教導。當中的經文甚至將憐憫窮人等同於借貸予神,並應許賜福給如此作的人38。而利慕伊勒王母親的一番話39,則甚具政治意味。這段經文是德國神學家潘霍華(Dietrich Bonhoeffer)最愛引用的金句40,其內容要求統治者秉行公義、扶助弱小。在箴言成書之時,在以色列鄰近的地區也有著同類的箴言,如埃及穆里卡利王(Merikare)父親的訓言41。然而,那些訓言卻有很長的篇幅教導王子該如何回應各種國家事務,也有著社會階級秩序的觀念42。箴言中的那段金句卻與別不同:這段訓言只有一個重點,就是統治者有保護弱小的責任。這代表了寫箴言的智者,認為作為一個統治者最重要的特質就是保障弱勢者的權益43。
新約中的社關
有一些人以為論及社關的經文都在舊約,對基督徒並無指導性。這種觀點絕對是錯誤的。首先,新約並沒有否定過舊約的教導,反而新約聖經一直認為它是承全舊約的。忽視舊約的教導,將會使基督徒走向馬吉安主義這種異端。
基督徒當詮釋舊約關於社會關懷的教導,而非否認之。此外,縱然新約共不像舊約那般明顯地談論社會問題,它的教導是有著不容抹煞的社會向度。當耶穌基督在拿撒勒會堂講道的時候,他選讀了以賽亞先知的話。那段話說明了祂道成肉身,在某程度上是為了窮人及受壓制的人44。在登山寶訓之中,耶穌也特別重視貧窮人45。此外,耶穌有不少比喻都鼓勵基督徒關懷有需要的人,比如祂在撒馬利亞人的比喻中對撒馬利亞人的稱許46,或是在拉撒路的比喻中論及富人忽視窮人的下場47。耶穌以愛人如己作為律法總綱之一48,也簡接地表明了祂認為信祂的當關懷社會。而耶穌也表明,關顧弟兄中最小的就是關顧神,不然就算是得罪神,犯了該受永刑的罪49。縱然有人認為弟兄中最小的,只可能是基督徒。然而假如我們考慮到耶穌其他要求愛人的教導,特別是那愛仇敵的教導50,把這個教導引申到窮人及受欺壓者的身上是合理的51。使徒也在他們的書信中表明關懷社會的必要。保羅勸勉眾人不要只顧自己的事52,也鼓勵信徒樂善好施53。他也認為信徒當關懷窮人54,而雖然他們當加倍關懷教內的人,保羅卻強調基督徒要關心的也包括教外的眾人55。在希伯來書,其作者甚至表明行善捐輸甚具屬靈意義,是神喜悅的祭56。而聖經最後的一卷-啟示錄也具有社會關懷的色彩,至少近代關於啟示錄的研究都有不少關於社會政治層面的討論57。啟示錄中的形象,有不少都指向成書時的羅馬帝國。而羅馬的罪惡,不單是敬拜假神,也包括了於經濟及軍事上的欺壓58。約翰於啟示錄中,要求信徒抗命、拒絕承認羅馬帝國的淫威,並準備好以殉道作為抗爭的代價59。
總結
縱觀整本聖經,關懷社會是當中一個頗為重要的教導。基督徒若決心按聖經的標準而生活,無可置異地他們都認當關心社會,特別是社會中的貧苦人。基督徒應否社關,不應該是一個問題,如何能於現代社會中實踐聖經的教導才是真正的問題。
附注:
1 Arthur P. Johnston, Battle for World Evangelism (Wheaton: Tyndale House, 1978), p.18, 345
2 Jane Ferguson, The Congregation as Context for Social Work, Church Social Work (North American
Association of Christians in Social Work, 1992), p.44
3 Lawrence E. Ressler, Hearts Strangely Warmed: Reflections on Biblical Passages Relevant to Social
Work (North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hristians in Social Work, 1994)
4胡志偉,重建款待的職事,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網站,2002 年1 月
5出埃及紀23:10-11,利未紀25:2-7
6出埃及紀21:2-6,申命紀15:12-18
7 De Vaux, Ancient Israel, 1:173-75
8申命紀15:9-10
9申命紀15:11
10利未紀25:10-24
11民數紀26:52-56
12 Mott, Biblical Ethnics and Social Change, p.65-66; Stephen Charles Mott, Egalitarian Aspects of the
Biblical Theory of Justice, American Society of Christian Ethnics Selected Papers 1978 (Newton, Mass.:
American Society of Christian Ethnics, 1978), p.8-26
13 Marc H.Tanenbaum, Holy Year 1975 and Its Origins in the Jewish Jubilee Year, Jubilaeum (1974), p.64
14利未紀19:10
15利未紀27:30-32;民數紀18:21-32;申命紀14:28-29;26:12-15
16申命紀24:22
17吳獻章,從阿摩司書與彌迦書看社會秩序,基督教神學網(http://way.org.tw/)
18 阿摩司書3:12,15;6:4-6
19阿摩司書5:7,11,12
20阿摩司書2:6; 8:5-6
21阿摩司書7:7-14
22耶利米書5:26-29
23楊牧谷,淚眼先知耶利米(台北:校園書房),頁328-349
24 TDNT, 3:796
25耶利米書22:13-19
26以賽亞書3:14-25
27彌迦書6:9-16
28彌迦書6:8
29以賽亞書1:10-15; 58:3-7
30以賽亞書1:16-17
31阿摩司書5:21-24
32詩篇10:1-18
33詩篇72:1-4
34詩篇10:17-18
35詩篇146:1, 5-9
36 Richard Bauckham,給受欺壓者的詩歌,政治中的聖經-從政治角度閱讀聖經的原則與範例(香港:基道,2001),頁79-106
37詩篇112:1, 3-5, 9
38箴言19:17
39箴言31:1-9
40 The Student Bible,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(Grand Rapids: Zondervan, 1996), p.691
41 J.B.Pritchard, ed.,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s Relating to the Old Testament (Princeton: Princeton
University Press, 1955), p.414-418; W.K.Simpson, ed., The Literature of Ancient Egypt (New Haven/
London: Yale University Press, 1973), p.180-192
42 H.K.Havice, The Concern for the Widow and the Fatherless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: A Case Study in
Old Testament Ethnics (unpublished Ph.D. dissertation, Yale University, 1978), Chapter 1
43 Richard Bauckham,給掌權者的忠告,政治中的聖經-從政治角度閱讀聖經的原則與範例(香
港:基道,2001),頁65
44路加福音4:18-19
45路加福音6:20-25
46路加福音10:25-37
47路加福音16:19-29
48馬太福音22:39;馬可福音12:30-31
49馬太福音25:31-46
50馬太福音5:43-45
51 Ronald J. Sider,財主與窮人-飢饉時代的富有基督徒(台北:台福傳播中心,1998),頁78
52腓立比書2:4
53提摩太前書6:17-18
54加拉太書2:10
55加拉太書6:9-10
56希伯來書13:16
57參Richard Bauckham,啟示錄神學(香港:基道,2000)
58龔立人,我們還有明天-受壓迫者的福音,認知解讀啟示錄(香港:基道,2002),頁110-132
59參徐承恩,啟示錄與社會公義,時代論壇,第748 期,2001 年12 月3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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